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一起来看看他们的先进事迹吧!
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现有检察人员11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人,平均年龄34岁,主要承担受理控告申诉等职责。近年来,先后获评“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第十届“全国文明接待室”,“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成效突出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2020年,办理的谢某某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典型案例。2023年,办理的古某香等5人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印发的首批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该部门做细群众信访接待工作。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连续多年涉检越级赴省进京“零”上访。做深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行“流动接访车”模式,推进接访窗口前移,实现在“家门口”接待来访群众,2020年以来,累计流动接访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册。积极开展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检察工作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做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20年以来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控申部门主动启动救助的占90%以上。2023年8月,CCTV-12一线栏目以《走出阴霾:点亮希望之光》为题,对古某香等5人司法救助案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