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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井冈山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当好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检察高地的排头兵为统领,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继续位居全省前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确立的“红色最红、绿色最绿、脱贫最好”目标,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1、在打造检察高地行动中奋勇争先。

明确工作思路,即:立足检察职能、传承井冈基因、坚持红色引领、服务绿色崛起,奋力当好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检察高地的排头兵,老区要有新变化,小院也要有大作为,力争用3至5年时间,进入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

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弘扬一根主线、打好‘两张牌’、唱响‘三支歌’”。

弘扬一根主线始终坚持以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建院育人、立检强院。

打好“两张牌”打好“生态检察牌”和 “服务脱贫攻坚牌”。

唱响“三支歌”唱响“山歌”,当好全山经济发展的服务者;唱响“红歌”,做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唱响“新歌”,做创新检察工作的实践者。

2、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上积极作为。

全力护航井冈山旅游发展,严厉打击破坏旅游秩序、侵犯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

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井冈山市客运站罗浮停车场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

对公共资源交易开展现场监督40余次,为800余家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1次。

积极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发放《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200余册,联合工商联举办非公企业法律知识培训班。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恒华瓷厂职工维权事件的调查,督促企业及时发放拖欠的薪资,维护了职工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

3、在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上全力跟进。

累计为挂点村争取建设资金近100万元,用于安全饮水、架桥修路、灌溉水渠等基础建设。

为帮扶党建联系社区提供共建资金3万元。

《检察日报》头版介绍了我院服务脱贫攻坚的工作情况。

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5人,严防扶贫资金“跑”。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刑事被害人的亲属、年仅13岁的王某某争取司法救助金4万元。

4、在服务保障绿色崛起上敢于担当。

办理生态领域的刑事案件5件6人

极参与“清河行动”,向水利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9份。

派驻市林业系统的检察室在市森林公安局挂牌成立,在黄洋界林场设立了林业检察工作站。

二、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参与平安法治井冈山建设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人,提起公诉107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6人,不提起公诉16人。

发挥“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示范作用,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7件,全部及时妥善办理。

挂牌成立了“律师服务室”,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

2、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13人,同比有大幅提升。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1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3人;查办科级干部4人。

加大追逃力度,成功将涉嫌贪污罪潜逃13年的罗某某、潜逃10年的赖某某追缉归案。

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预防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转发。

3、不断强化诉讼监督。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办理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2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2人,办理追捕漏捕案件1件4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监督活动,助推看守所继续保持连续43年安全无事故。

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杜绝安全隐患3人次。

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执法大检查2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2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件,督促履职案件13件。

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督导活动,监督行政执法的开展情况。

三、深化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积极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改革定力,推动各项改革得到落实。

1、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遴选出首批员额检察官16名,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完成了大部制改革并实行办案组制度,有效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直接办案已成常态,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办案数占员额检察官办案数的18%。

2、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7月份法律授权以来,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办理案件3件。

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罗浮林场旗罗垇山场被非法倾倒垃圾,相关部门未行使监管职责,我院依法立案审查,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

3、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

完善律师接待服务,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场所和电子阅卷区域,接待来访律师12人次,对律师所提出的各类诉求均做到及时反馈和答复。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4、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改革,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严格按要求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着力抓好在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和未办案件线索移交,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以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建院育人,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开展了以“传承井冈精神·展现检察风采”为主题的讲红色故事比赛,在吉安市检察机关讲红色故事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等机关党建活动,院领导带头上专题党课已成常态。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依托市党风政风信息化监督平台,对干部工作纪律和本院“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实时动态监督。

认真落实廉政谈话、约谈、巡察、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等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形成良好的检风检纪。

3、加强素质能力建设。

2人提拔科级干部,同时调整中层干部10人,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激发了队伍活力。

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10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40余人次,立项省级课题1个,完成国家级课题1个。

检察信息、宣传报道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140余篇。

五、提升司法公信,更加主动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权置于监督之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接受视察和专题调研。

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司法公开工作。

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通过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方式,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2、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

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申请吉安市检察院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拟不起诉案件1件。

主动深化检务公开, 公布法律文书103份,重要案件信息68件。

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着力构建“互联网+检察”司法公开新模式,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信息60余条,阅读量达2万余人次。

3、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实行办案流程全程留痕监控,监控各类业务案件599件,全年未出现超期办案和涉案财物积存、滞留的情况。

切实发挥“纠错、问责、规范”的作用,案件质量评查实 现常态化,全年评查案件87件,相关部门和人员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018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井冈山市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当好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检察高地的排头兵为统领,强化检察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时期井冈山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更加聚焦监督主责主业。

四、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五、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井冈山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积极进取,焕发新气象,展现新作为,为井冈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