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胡伟兵同志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强化警务训练,积极履职尽责,在保障办案安全、维护接访秩序、处置突发事件、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表现突出,2024年10月,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评为“训练表现突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