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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井冈山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井冈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向井冈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或提出议案;对行政机关失职渎职造成国家损失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依法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和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开展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依规管理本机关人财物。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打击犯罪、惩治腐败。

三、部门基本情况 

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1个,本部门编制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46人,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数46人,包括行政人员46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589.4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58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589.4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一)基本支出58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5.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基本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81.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