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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 日在井冈山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长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管理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深入推进平安井冈山、法治井冈山建设,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换届之年继续取得了新进展。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被评为“全省公众满意模范政法单位”、连续五届被评为“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尤其是生态检察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为我市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1、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掌握逮捕、起诉条件,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8件10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3件7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件13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7件119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或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性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5件27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5件6人正在办理5件8人。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附条件不起诉1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人。办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犯罪案件,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如在办理16岁的未成年人张某某盗窃一案,讯问前联系其监护人(父亲到场,并通知辩护律师见证了整个讯问过程。同时,针对全山毒类犯罪案件增多的趋势,加大打击力度,批捕涉毒案件6件7人。

2、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责。在受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坚持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初查渎职侵权案件1件。在办案中,积极查办发生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查办拿山乡江边村某村民小组长王某某挪用征地补偿款一案中,我们检察机关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在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尽量为群众挽回损失。在乡政府、银行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督促王某某及时将挪用的19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如数返还给村民小组,并发放到被征地农民的手中。同时结合办案,认真分析我市职务犯罪特点、发案趋势,撰写的《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和《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调查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转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全年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法制讲座4次,开展诫告约谈5人次。

3、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开展立案监督2件2人,侦查活动监督1件1人。进一步完善另案处理人员、犯罪嫌疑人绰号和批捕在逃人员 “三个台账”,通过“三个台账”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5人。二是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主动加强与案件当事人、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督促履职案件2件。三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开展集中清理超期羁押、“4·16”法制宣传、未成年人混管混押等专项检察活动8次,发出检察建议3份、口头建议20次。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检查2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口头建议6次,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积极参与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促进看守所依法规范管理,助推看守所实现40年安全无事故。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同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二级检察室

二、积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落脚点,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般不开警车到涉案企业调查取证,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搭建检企“绿色通道”,开展送法进企业、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案后回访等工作,努力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20余次,审查有关招标文件,确保了重大工程项目廉洁高效推进。录入行贿受贿犯罪档案信息1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8次316人。利用“检察民嘴”这个自创品牌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五进”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

2、聚焦井冈山优美生态环境,着力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将生态检察工作拓展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三位一体的“井冈山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上述案件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4人。立案查办生态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全面推进“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该工作机制在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得到充分肯定和推介。9月份,在办理贺某某失火一案中,依法督促受损失的长坪林场拿山分场与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恢复生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井冈”、“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认真开展服务井冈山“清河行动”专项活动,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取缔非法采砂点64处,督促对井冈山市境内所有非法采矿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努力实现井冈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3、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极发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示范作用,按照“重视到位、预防到位、机制到位、责任到位、督办到位、查究到位”六到位的工作模式,做好涉检信访案件的排查、清查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妥善处理了4起集体访案件,确保全年未发生涉检越级赴省进京信访案件。2016年1月15日,某村6名村民来到我院,举报该村一小组长刘某某在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存在贪污行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在耐心疏导他们情绪后,检察干警冒着严寒,连续多日走访乡政府、村委会、市水利局等部门单位,调取资料,认真核实,未发现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为尽快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群众,检察干警专门将这几位村民请到检察院接访中心,进行当面答复。在阅读相关证明材料和听取检察干警的详细解释后,村民终于对整个征地补偿过程有了全面准确的了解,消除了多年来对小组长的误会,一起集体访得以成功化解。在全山推进全域旅游的工作中,积极维护井冈山优质的旅游环境,处理尹某某等人在茨坪风景区持械聚众斗殴一案中,及时介入侦查,批捕了6人,净化了景区治安风气。开展了以“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发送宣传资料30000余份。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充分发挥龙市检察室和茨坪检察室的作用,妥善处理社区居民来信来访。总投资20万元的远程视频接访室于3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三级检察院的互联互通,进一步畅通的群众的信访渠道。

4、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通过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和资金扶贫等方式,多措并举做好脱贫攻坚中心工作,与挂点乡村一道配合好吉安市、省和国家第三方评估组的核查工作。31名党员干警与42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经常深入农户家中,出谋划策,核实收入,整治环境,全力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累计争取建设资金40余万元,一是为挂点村东上乡席塘村进行安全饮水改造,解决该村190余户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加固加高席塘村下湖水渠,解决该村基本农田灌溉问题;三是修建了席塘村530米村道及下湖组入户道路,为曲江村修建“便民桥”,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同时,积极帮助村党支部改善办公条件,在办公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分别拿出2万元帮助东上乡席塘村和曲江村的基层党建工作建设,改善村委办公条件,建立宣传平台,让党员干部和群众更好地学习党的政策,并积极参与挂点社区的共建帮扶工作。

三、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从严治检不动摇,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1、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既严格做好规定动作,又结合实际创新特色做法,引导检察干警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分四个专题定期组织学习,开展党员评议和座谈交流,为争做合格党员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检察长带头上专题党课。并通过观看专题教育片、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党员学习日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学习效果。同时,始终坚持以井冈山精神建院育人,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提升干警的思想境界,夯实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思想根基。

2、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检察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执法专业化建设。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新方法、新路径。按要求扎实做好检察官职务套改、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8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30余人次,不断提升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对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的调查研究,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竞赛,7人次在市级以上检察理论竞赛中获奖,其中1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三等奖,1人获江西省第四届诉辩对抗赛三等奖。

3、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党性意识和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着重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项专项活动。对相关业务部门“记录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插手案件情况”进行专项检务督察,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

四、更加注重强化自身监督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加强自身严格规范司法,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1、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进一步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及时对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回访。完善“一人一案一台账”制度,积极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做到每案必评、动态评估、全面覆盖。注重发挥案件集中管理对规范司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工作。全年受理案件164件、接收案卷372册、结案审核案件150件,全部纳入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做好电子卷宗扫描、制作、上传工作,受理的所有公诉案卷均扫描入系统,全年共扫描、制作案件132件,案卷302册,扫描率达到100%,既推动了检务公开,又进一步提升了办案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并落实改进措施。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机制,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列席重要会议、参加座谈、巡视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3、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0余条、法律文书68份、重大案件信息53件。加大宣传力度,检察信息宣传、新闻报道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160余篇,其中国家级30余篇,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知了解。进一步筑牢宣传阵地,改版了门户网站,加强了“两微一端”新媒体的运用管理,构建了“互联网+检察”的司法公开新模式,微信公众号等检察新媒体的点击量达2万余次,实时、多角度、互动式地展现了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井冈山管理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还不够充分,监督的效果还不是特别明显,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上离党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二是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发挥乡镇检察室的职能作用上还有拓展空间;三是检察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与司法办案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不够适应,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还有待提高四是在用井冈山精神建院育人、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上还需努力,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井冈山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上来,坚持红色引领,服务绿色崛起,争当检察机关弘扬井冈山精神、打造检察高地的排头兵,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市决胜率先脱贫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好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保障我市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扎实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为保障人民群众绿色福祉提供司法保障。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扎实抓好司法办案工作。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平安井冈山建设,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加大对侦查违法行为审查纠正、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减、假、暂”、纠防超期羁押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继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着力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促进形成规范司法的职业习惯。认真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新的工作程序开展案件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公开机制。

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以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切入点,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促进检察人员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坚持红色引领,服务绿色崛起,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牢记使命、克难奋进,为我市决胜率先脱贫同步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